1.採檢須知 |
(1)檢體/採檢容器:血液/黃頭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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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議採檢量:3 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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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採檢注意事項(病人準備):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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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檢體傳送要求 |
以人工傳送或傳送梯方式送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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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退件條件 |
(1)符合一般退件條件,請參見【檢驗資訊查詢系統】<檢體採集原則>「一般檢體退件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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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特殊退件條件: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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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檢體之儲存條件 |
(1)傳送前儲存條件:
採檢後2小時內送檢 ;分離血清於常溫(15~30℃)可儲存8小時,於2~8℃可儲存72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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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檢體上機(檢驗)前儲存條件:
已分離的血清或血漿室溫下放置不可超過8小時;8小時內無法完成檢測,需將檢體保存於2~8℃;如無法在72小時內完成檢測,則於~-20℃冷凍可保存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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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檢驗後檢體儲存條件:
於2-8℃儲存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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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追加(requesting additional) /複驗(repeat)條件 |
檢體量足夠且符合檢體儲存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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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進一步檢驗(reflex additional examination)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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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受理時間 |
24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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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報告時效 |
8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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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檢驗方法 |
雙?法(Biuret meth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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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生物參考區間 |
6.4–8.2 g/d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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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適應症 |
定量血清、血漿中總蛋白質的濃度,協助診斷和治療與肝臟,腎臟,或骨髓有關的疾病,以及其他新陳代謝或營養的失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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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臨床意義 |
總蛋白(total protein),主要為白蛋白(albumin)和球蛋白(globulin)之總和,albumin約佔血中蛋白總量的60%,當albumin過低時,常因肝臟細胞受損或是腎臟疾病等,albumin還可負責維持血液的滲透壓,若滲透壓不足時,就容易造成水腫。而globulin則是負責身體的免疫系統。白蛋白和球蛋白的比值(A/G ratio),也常用於幫助慢性肝病病情的了解,是另一個肝功能的指標。 Total protein常增加於多源性或單源性gamma病變、脫水、藥物等;降低於肝臟疾病、腎病症候群、急性燒傷、蛋白質嚴重流失或缺乏、營養不良、急性發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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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執行組別 |
檢驗課(連絡電話:04-7779595轉70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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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其他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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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資料來源 |
Total protein標準作業程序(CW-54680-CI-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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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生效日期 |
2016/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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