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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略過巡覽連結登入系統 / 首頁 / 查詢結果 / 內容 檢驗通告 國際標準換算 檢體採集原則

檢驗項目 Uric Acid (尿酸)
檢驗收費碼 FBIURI 健保碼(點數) 09013C(40點)
是否接受代檢 是 ,代檢費用請洽轉診中心(聯絡電話:04-7779595分機:7123)
檢體需求
1.採檢須知 (1)檢體/採檢容器:Blood/黃頭管、急件:綠頭管
(2)建議採檢量:3mL
(3)採檢注意事項(病人準備):
2.檢體傳送要求 以人工傳送或傳送梯方式送檢
3.退件條件 (1)符合一般退件條件,請參見【檢驗資訊查詢系統】<檢體採集原則>「一般檢體退件條件」。
(2)特殊退件條件:
4.檢體之儲存條件 (1)傳送前儲存條件:
建議於採檢後2小時內送檢;無法送檢者,請分離血清或血漿置於室溫可保存24小時;無法於規定時間內送檢者,請分離血清或血漿後,保存於2-8℃冰箱,3-5天內送檢。
(2)檢體上機(檢驗)前儲存條件:
已分離的血清或血漿室溫下放置不可超過24小時;24小時內無法完成檢測,需將檢體保存於2~8℃;如無法在3-5天內完成檢測,則需保存於~-20℃冷凍可保存6個月。
(3)檢驗後檢體儲存條件:
檢體於2-8℃冰箱保存3天
5.追加(requesting additional) /複驗(repeat)條件 檢體量足夠且符合檢體儲存條件
6.進一步檢驗(reflex additional examination)
7.受理時間 24小時
8.報告時效 急件:60分鐘;一般件:8小時
9.檢驗方法 雙色終點比色法(Bichromatic endpoint method)
10.生物參考區間 Male:3.5-7.2 mg/dL; Female:2.6-6.0 mg/dL
11.適應症 定量血清、血漿尿酸的濃度,協助臨床診斷痛風及腎臟相關疾病。

12.臨床意義

尿酸的測量是用來診斷或治療一些腎臟和代謝失調所產生的疾病,包括腎臟衰竭,痛風,白血病,牛皮癬,飢餓或其他虛弱症狀,以及病人接受細胞毒性藥物治療等。
13.執行組別 檢驗課(連絡電話:04-7779595轉7074~7)
14.其他
15.資料來源 Uric acid標準作業程序(CW-54680-CI-URI)
16.生效日期 2016/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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