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採檢須知 |
(1)檢體/採檢容器:(A)體液(腹水、胸水、心包膜液、關節液):15 mL無菌試管、針筒、螺旋綠頭管 (B)腦脊髓液:螺旋綠頭管/亦可使用黑頭無菌玻璃管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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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議採檢量:5 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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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採檢注意事項(病人準備):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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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檢體傳送要求 |
室溫傳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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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退件條件 |
(1)符合一般退件條件,請參見【檢驗資訊查詢系統】<檢體採集原則>「一般退件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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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特殊退件條件:
顏色過深的檢體,可能造成試紙判定上的誤差,此時應告知送檢單位可能之干擾,並以退件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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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檢體之儲存條件 |
(1)傳送前儲存條件:
採檢後儲存於室溫8小時內送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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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檢體上機(檢驗)前儲存條件:
採檢後儲存於室溫8小時內完成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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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檢驗後檢體儲存條件:
已發出報告的檢體,置於冰箱冷藏保存至少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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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追加(requesting additional) /複驗(repeat)條件 |
檢體量足夠且符合檢體儲存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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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進一步檢驗(reflex additional examination)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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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受理時間 |
24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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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報告時效 |
急件﹕2小時;一般件﹕8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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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檢驗方法 |
試紙法(呈色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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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生物參考區間 |
1.CSF﹕正常CSF之pH值應維持在7.35~7.4之間 2.Body fluid﹕參考值約為7.6,<7.3代表有發炎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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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適應症 |
檢測體液pH協助診斷感染或發炎等症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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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臨床意義 |
細菌感染、發炎或食道穿孔…等會使體液之pH值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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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執行組別 |
檢驗課(連絡電話:04-7779595轉70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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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其他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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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資料來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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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生效日期 |
2017/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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