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採檢須知 |
(1)檢體/採檢容器:Urine / 10mL尖底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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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議採檢量:1 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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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採檢注意事項(病人準備):尿液採集以中段尿液收集於10mL尖底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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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檢體傳送要求 |
以人工或以Down-wauter方式送檢;室溫傳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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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退件條件 |
(1)符合一般退件條件,請參見【檢驗資訊查詢系統】<檢體採集原則>「一般退件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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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特殊退件條件:
尿液檢體經前處理後,不足50uL時,即退件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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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檢體之儲存條件 |
(1)傳送前儲存條件:
室溫傳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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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檢體上機(檢驗)前儲存條件:
委外代檢項目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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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檢驗後檢體儲存條件:
委外代檢項目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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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追加(requesting additional) /複驗(repeat)條件 |
委外代檢項目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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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進一步檢驗(reflex additional examination) |
疑有細菌感染者可進一步執行細菌培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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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受理時間 |
24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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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報告時效 |
急件:120分鐘,一般件: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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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檢驗方法 |
乳膠凝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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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生物參考區間 |
Nega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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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適應症 |
偵測尿液之Streptococcus group B抗原定性檢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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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臨床意義 |
若結果確實為陽性反應,代表檢體內含有Streptococcus group B細菌抗原存在,僅能提供較快速的診斷依據,但最終之診斷結果仍需以細菌培養結果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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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執行組別 |
檢驗課(連絡電話:04-7779595轉70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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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其他 |
委託彰化基督教醫院代檢
(1)患者採檢時,已使用抗生素進行治療,則可能發生細菌抗原檢測陽性而細菌培養陰性之結果。 (2)陰性結果代表檢體沒有各細菌抗原或含量低於可偵測濃度,不排除有感染各細菌之可能性,如症狀持續發生建議應再次送檢。可取清晨較濃縮尿液送檢。 (3) 用此試劑來檢驗嬰兒尿液的成效尚未被建立。 (4) 應同時開立common aerobic culture (FMIA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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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資料來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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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生效日期 |
2017/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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