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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略過巡覽連結登入系統 / 首頁 / 查詢結果 / 內容 檢驗通告 國際標準換算 檢體採集原則

檢驗項目 Blood culture(限血液類檢體)/Fungus culture(限血液類檢體)
檢驗收費碼 FMIBLO/FMIFUN 健保碼(點數) 13016B(需氧+厭氧瓶380點)、13023C(300點)
是否接受代檢 是 ,代檢費用請洽轉診中心(聯絡電話:04-7779595分機:7123)
檢體需求
1.採檢須知 (1)檢體/採檢容器:1.血液(含骨髓)/體液,採檢容器/培養液外觀(備註)/採檢時機如下: (A)#31-1藍蓋(SA)/透明液體/需氧細菌培養(未使用抗生素治療) (B)#31-2紫蓋(SN)/透明液體/厭氧細菌培養(未使用抗生素治療) (C)#32-1綠蓋(FA)/含Adsorbent Polymeric Beads(內含樹脂顆粒)/(1)需氧細菌培養(2)黴菌培養(皆使用抗生素治療中) (D)#32-2橘蓋(FN)/含Adsorbent Polymeric Beads (內含樹脂顆粒)/厭氧細菌培養(使用抗生素治療中) (E)#33黃蓋 (PF)/含Adsorbent Polymeric Beads/小兒專用(體重<36公斤) (1)需氧細菌(2)黴菌培養,僅適用血液檢體 (F)#56藍蓋(BPA)/透明液體/血袋培養專用
(2)建議採檢量:1.小孩4 mL/bottle、大人10 mL/血袋培養最多4mL 2.血液檢體建議採檢套數、採檢時機及血量:(其他檢體視臨床需求送檢) (A)採檢套數: (a)一套(set)血瓶定義:指每次(batch)送檢之血瓶包含需氧瓶與厭氧瓶各一瓶(雙瓶)。若小兒科病人因考量循環血量少,可視病人血液體積每套僅抽檢一支小兒專用需氧瓶。 (b)建議採檢套數:連續採檢兩套血瓶。(小兒科病人因考量循環血量少,請醫師視病人狀況決定採檢套數)。 (c)針對急性敗血症、骨髓炎、腦膜炎、肺炎或腎盂腎炎等需立即抗生素治療時,可連續從不同部位採檢2套血瓶之最大血量。 (d)針對不明原因發燒、亞急性細菌心內膜炎、其他持續性菌血症及黴菌性敗血症等建議抽取三套血瓶送檢,並抽取最大血量注入血瓶。 (B)採檢時機: (a)病人發燒期間且未開始抗生素療程之前是採檢最佳時機。 (b)若已使用抗生素時,需使用含可吸附抗生素之含活性碳血瓶(橘瓶與綠瓶),且最好在藥物濃度最低時抽血(如下次用藥前)。 (C)採檢總血量: (a)新生兒及1歲以下小孩 (<4kg):0.5-1.5 mL/瓶 (至少1mL 為佳) 以下以同時抽檢兩套血瓶為範例 (b)1-6歲小孩:以(每歲年紀x1 mL)為總抽血量,再平分至兩套血瓶 (如3歲小孩,總抽血量3 mL,不同抽血部位各抽1.5mL。 (c)小孩體重在14-36公斤:總抽血量為10-20 mL,再平分至兩套血瓶。 (d)大人及小孩體重>36公斤:總抽血量為30-40 mL,再平分至兩套血瓶。(總抽血量最少應為20-30 mL)
(3)採檢注意事項(病人準備):請參閱【檢驗資訊查詢系統】<檢體採集原則>「檢體採集標準作業程序」。
2.檢體傳送要求 室溫傳送,應於採檢後24小時內送達實驗室
3.退件條件 (1)符合一般退件條件,請參見【檢驗資訊查詢系統】<檢體採集原則>「一般退件條件」。
(2)特殊退件條件:
(1)陽性菌液次培養之純菌株檢體傳送未按照疾病管制署公告之傳染性疾病檢體傳送指引執行。 (2)出現洩漏或瓶身有破裂。 (3)已採檢之過期血瓶、送驗瓶數不足(僅送一瓶需氧瓶或厭氧瓶)、檢體量不足或延遲傳送(自採檢至完成送檢>24hr)將視為次合格(suboptimal)檢體,不予以退件,但會在報告備註。
4.檢體之儲存條件 (1)傳送前儲存條件:
室溫下保存於24小時內送檢
(2)檢體上機(檢驗)前儲存條件:
室溫下保存,收件後盡速上機
(3)檢驗後檢體儲存條件:
持續觀察五天後仍為陰性血瓶,在完成陰性報告發出後不需保存,陽性血瓶於室溫下保存七天
5.追加(requesting additional) /複驗(repeat)條件
6.進一步檢驗(reflex additional examination)
7.受理時間 24小時
8.報告時效 (1)一般(需氧與厭氧)血液培養(含骨髓)為6天,當懷疑Brucella感染時,報告時效為14天(含次培養三天)。 (2)黴菌血液培養為29天
9.檢驗方法 (1)自動化血瓶培養偵測儀Bact/ALERT 3D。 (2)陽性菌液以人工執行相關染色與鏡檢。
10.生物參考區間 陰性 (no growth)
11.適應症 (1)懷疑感染相關敗血症 (2)疑似輸血引發敗血症(以血袋內血液成分送檢)

12.臨床意義

(1)血液或體液培養出微生物可以確認病人之症狀與感染診斷與預後有關。 (2)抗生素使用前已採集多套血瓶,不建議於同一發燒病程且使用抗生素後再額外採檢血瓶培養,因極少為陽性。 (3)骨髓檢體依照美國ASM指引僅需培養與鑑定是否有 Brucella、Salmonella、Listeria、Fungi與Mycobacteria (因骨髓抽吸步驟複雜,比較容易受到汙染)。不建議常規採檢。 (4)大部分細菌血症或黴菌血症病人可以臨床症狀進行後續追蹤,但感染性心內膜炎可能需後續追蹤培養以了解療效。非心內膜炎性之Staphylococcus aureus感染病人也建議在48-96小時追蹤培養以預知是否出現併發症。 (5)當分離出皮膚常在菌時,若兩套中僅一套生長(一套中之任一瓶)生長時,比較像是汙染菌。其他情形(如僅送單套)請醫師依據臨床狀況謹慎判定臨床意義。 (6)確認診斷Catheter-related bloodstream infection(CRBSI)的依據:(資料來源:Clinical practice guidelines for the diagnosis and management of intravascular catheter-related infection (ICRI): 2009 update by the Infectious Diseases Society of America) (A)至少一套周邊血液培養與一套Catheter tip培養生長相同的細菌,或 (B)兩套血液培養(一套自導管抽取血液,另一套由周邊血液抽取) 生長相同的細菌 (C)依據differential-time-to-positivity(DTP) cultures(一套自導管抽取血液,另一套由周邊血液抽取,每一瓶血量應相同),於自導管抽取血液之培養瓶的儀器顯示陽性時間應於周邊血液之培養瓶顯示陽性前至少2小時以上,可診斷為CRBSI。 (D)抗生素停用後,並無足夠的證據可使用血液培養作為常規監控用。
13.執行組別 檢驗課(連絡電話:04-7779595轉7074~7)
14.其他 骨髓檢體送驗一般血液培養時,醫囑應註明懷疑之微生物,如 Brucella、Salmonella與Listeria (因後續使用之次培養基不同)。若未註明時,醫檢師將主動詢問開單醫師並記錄。
15.資料來源 Blood culture 標準作業程序 (CW-54680-MI-BLO)
16.生效日期 2017/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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