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採檢須知 |
(1)檢體/採檢容器:Blood/綠頭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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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議採檢量:3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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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採檢注意事項(病人準備):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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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檢體傳送要求 |
以人工傳送或傳送梯室溫方式送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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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退件條件 |
(1)符合一般退件條件,請參見【檢驗資訊查詢系統】<檢體採集原則>「一般退件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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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特殊退件條件:
送檢時間距採檢時間大於2小時且檢體未離心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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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檢體之儲存條件 |
(1)傳送前儲存條件:
採檢後請於2小時內送檢,無法立即送檢時需離心將血球及血漿分離並保存於2-8℃,如逾24小時需分裝血漿冷凍保存(-20℃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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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檢體上機(檢驗)前儲存條件:
血漿如4小時內不馬上檢測,應分離血球及血漿,將血漿分裝於2-8℃冰箱,可保存48小時;於-25±6℃可保存1個月。於-60℃以下冰箱,可保存4個月。最多可冷凍/解凍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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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檢驗後檢體儲存條件:
原管於2-8℃保存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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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追加(requesting additional) /複驗(repeat)條件 |
檢體量足夠且符合檢體儲存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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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進一步檢驗(reflex additional examination)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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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受理時間 |
24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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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報告時效 |
40 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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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檢驗方法 |
ELFA (Enzyme Linked Fluorescence Ass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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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生物參考區間 |
<19 n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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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適應症 |
(1)可輔助【0小時/2小時】診斷及排除急性心肌梗塞流程(間隔2小時再測)。
(2)可輔助診斷及治療心肌梗塞和心肌受損、不穩定心絞痛(unstable angina)或S-T波段上升之急性冠狀動脈疾病、急性梗塞(AMI)疾病之評估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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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臨床意義 |
(1)心肌旋轉蛋白(Troponin)是組成橫紋肌細肌絲的調控蛋白,包括 3個次單位 I、T 和 C。藉由鈣離子的中介調控而共同作用參與肌肉收縮活動。Troponin I 存在於心肌細胞中,當心肌受損後會迅速地升高而在7天內降至正常濃度值範圍內。由於Troponin-I具有高度心肌組織特異性,因此臨床上作為偵測心肌受傷的及診斷心肌梗塞的標準。
(2) Troponin-I也可以預測病人近期、中期、長期罹患急性冠心症(Acute coronary syndrome; ACS)的一個預測指標。
(3)在臨床上,當病人具有缺血性或非缺血性心臟衰竭、心肌相關疾病、腎衰竭、敗血症和糖尿病,可於血液中穩定偵測到低濃度Troponin I或T。
(4)嚴重冠狀動脈疾病會使Troponin-I上升,但與BNP或NT-pro BNP並無相關性。低濃度Troponin-I可預測心血管問題,如動脈纖維化發生或復發。
(5) Troponin-IT除了心肌細胞損傷時會上升外,另心肌炎、心臟挫傷、肺栓塞、藥物引起之心臟毒性等情形亦會上升。
(6)高敏感度(high-snesitive) Troponin-I檢驗是指在檢測極低濃度時之重複檢測變異係數(CV)或精密度<10%,表示檢驗性能在低濃度時相當穩定。因此歐洲已將其列入急性心肌梗塞診斷之檢驗標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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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執行組別 |
檢驗課(連絡電話:04-7779595轉70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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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其他 |
檢驗備註
依據試劑說明書建議:
(1)以健康者(815位健康歐洲人族群)第99百分位參考區間上限為19 ng/L。
(2)懷疑為NSTEMI之ACS患者建議以兩小時快速排除/診斷流程如下:
(A)可納入診斷時機:0小時≧100 ng/L 或0小時與2小時之差異≧10 ng/L或更高
(B)可排除時機:0小時<2 ng/L 或 0小時<6 ng/L 且 2小時<6 ng/L
(C)不符合上述(A)及(B)狀況時,建議再觀察。
(3)危急值通報:
(A).≧100 ng/L
(B)第二小時檢測值(T2h)-第一次檢測值(T0)≧10 n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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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資料來源 |
Troponin-I標準作業程序(CW-54680-CI-TR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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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生效日期 |
2019/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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