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字
 
Q W E R T Y U I O P
A S D F G H J K L
Z X C V B N M
首頁
  略過巡覽連結登入系統 / 首頁 / 查詢結果 / 內容 檢驗通告 國際標準換算 檢體採集原則

檢驗項目 Plasma Alcohol (血中酒精濃度篩檢)
檢驗收費碼 FRDALC、FDPALC 健保碼(點數) 10807B (180點)
是否接受代檢 是 ,代檢費用請洽轉診中心(聯絡電話:04-7779595分機:7123)
檢體需求
1.採檢須知 (1)檢體/採檢容器:血液/灰頭管(Sodium fluoride/K3-EDTA tube)
(2)建議採檢量:採集2支灰頭管,每支各2 mL。
(3)採檢注意事項(病人準備):採檢時,請勿用含酒精成份的消毒液消毒採檢部位,請勿開蓋分裝檢體。
2.檢體傳送要求 (1)以人工或傳送梯方式傳送。 (2)傳送環境要求: (A)院內傳送:採檢後,全血檢體於常溫2小時內傳送; (B)院外傳送:採檢後,全血檢體以2~8℃傳送。
3.退件條件 (1)符合一般退件條件,請參見【檢驗資訊查詢系統】<檢體採集原則>「一般退件條件」。
(2)特殊退件條件:
已開蓋檢體。
4.檢體之儲存條件 (1)傳送前儲存條件:
※儲存過程中,檢體請勿開蓋,避免檢體中酒精揮發。 (A)可於收件後4小時內上機,儲存於室溫。 (B)無法於收件4小時內上機,儲存於2~8℃可存放3天。 (C)超過3天,儲存於-20℃以下。(避免重複冷凍解凍)
(2)檢體上機(檢驗)前儲存條件:
(A)收件後4小時內上機,儲存於室溫; (B)無法於收件後4小時內上機,儲存於2~8℃。 (C)長期保存請保存於-20℃以下。
(3)檢驗後檢體儲存條件:
(A)開蓋檢體於2~8℃儲存7天。 (B)未開蓋檢體於-20℃以下儲存6個月。
5.追加(requesting additional) /複驗(repeat)條件 檢體量足夠且符合檢體儲存條件。
6.進一步檢驗(reflex additional examination)
7.受理時間 24小時
8.報告時效 急件:40分鐘,一般件:4小時
9.檢驗方法 酵素分析法(Enzymatic method with alcohol dehydrogenase)
10.生物參考區間 潛在毒性濃度:>100 mg/dL;危險濃度:>250 mg/dL;致命濃度:>400 mg/dL。
11.適應症 協助臨床診斷酒精中毒及監控;以酵素法檢測血漿中之alcohol濃度,無法排除LDH及lactic acid之干擾。

12.臨床意義

在醫學上提供中毒及醫療的評估:Ethanol 主要為抑制CNS作用,從欣快感,抑制力降低(50-100 mg/dL),至自身定向力障礙(disorientation)和共濟官能喪失( incoordination) 的增加(100-300 mg/dL ),甚至昏迷、死亡(>400 mg/dL)。酒精經由胃部吸收後,主要由小腸吸收。Ethyl Alcohol經由肝臟酵素代謝為acetaldehyde再代謝為acetic acid,95%經由肝臟代謝。通常呼氣酒精濃度≧0.25 mg/L相當於全血中濃度≧50 mg/dL。
13.執行組別 檢驗課(連絡電話:04-7779595轉7074~7)
14.其他 1.檢驗申請註記:此醫令以酵素法檢驗,死亡後採檢之血液檢體易發生偽陽性,如有上述檢體請開立Plasma Alcohol (Gas chromatography)(FDPAGC)檢測。 2.檢測結果僅用於醫療(例如治療目的),不可使用於非醫療用途(如法律要求檢查)
15.資料來源 Alcohol標準作業程序(CW-54680-CI-ALC)
16.生效日期 2020/6/30



 
  財團法人彰化基督教醫院 無標題文件
網站瀏覽人數:642925   線上人數: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