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採檢須知 |
(1)檢體/採檢容器:(A)液狀糞便:50 mL無菌試管;
(B)固狀糞便:一般糞便收集瓶(Charg’s feces examination apparatus;CFE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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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議採檢量:2 g(約一顆帶殼花生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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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採檢注意事項(病人準備):(A)在抗生素或止瀉劑使用前收集糞便
(B)糞便收集前,避免使用礦物油、鉍劑(bismuth)或鋇劑(barium)等顯影劑。
(C)可於馬桶或便盆解便,坐式馬桶解便時應盡可能解在馬桶前端,不要解在水中,若為蹲式馬桶或便盆則盡可能取未沾水或尿液之糞便。
(D)使用一般糞便收集瓶蓋之杓子,挖取約一帶殼花生米大小的糞便量,請挖取含血液、膿液或黏液的糞便,連同杓子鎖緊於收集盒。
(E)若為液狀糞便,則以滴管吸取2 mL,放入50 mL無菌試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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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檢體傳送要求 |
以人工傳送或Down-waiter方式室溫立即送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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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退件條件 |
(1)符合一般退件條件,請參見【檢驗資訊查詢系統】<檢體採集原則>「一般退件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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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特殊退件條件:
(A)檢體量過少時,會造成寄生蟲數量過少,導致報告結果偽陰性,如經濃縮法離心後以肉眼檢視沒有沉澱物,則退件處理
(B)糞便檢體量過多時(超出2/3),會造成糞便收集瓶太滿而影響操作,若收集瓶沒有污染,可由操作人員自行分裝;但檢体過多溢出導致收集瓶遭污染,可能危害操作人員安全,而檢体可再取得,則退件處理。
(C)放置過久乾掉的檢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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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檢體之儲存條件 |
(1)傳送前儲存條件:
室溫下一小時內送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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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檢體上機(檢驗)前儲存條件:
室溫下一小時內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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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檢驗後檢體儲存條件:
檢體留存冰箱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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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追加(requesting additional) /複驗(repeat)條件 |
無法追加/複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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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進一步檢驗(reflex additional examination) |
無法進一步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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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受理時間 |
24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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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報告時效 |
1天(若同時開立protozoa檢驗者,為提昇檢出率則同protozoa為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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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檢驗方法 |
CFEA濃縮集卵鏡檢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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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生物參考區間 |
Not fou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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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適應症 |
此檢驗可以協助診斷寄生蟲感染之感染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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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臨床意義 |
鏡檢時發現糞便中有蟲卵時,即代表可能感染該寄生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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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執行組別 |
檢驗課(連絡電話:04-7779595轉70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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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其他 |
當臨床醫師懷疑而須執行Body fluid、CSF、Sputum或其他檢體別鏡檢時,須於報告上備註檢體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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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資料來源 |
Parasite ova標準作業程序 (CW-54680-DI-P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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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生效日期 |
201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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