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別 |
一般診斷書 |
病歷資料複製 (包括摘要、報告) |
死亡證明書 |
出生證明 |
重大傷病 |
申請者 |
本人或委託他人代辦 |
本人或委託他人代辦 |
家屬或委託他人代辦 |
父母或家屬 |
本人或委託他人代辦 |
受理方式 |
電話預約或現場掛號 |
一樓批價櫃檯代收 |
一樓批價收費櫃台 |
三樓產房受理 |
一樓批價櫃檯代收 |
申請程序 |
1.請攜帶身分證或戶口名簿(正本),於該主治醫師看診時段掛號開立之。 2.看診醫師開立診斷書後,請至一樓掛號收費櫃台繳費用印。 |
備齊相關證件文件,並填寫『病歷資料申請書(本人申請)』或『病歷資料委託書(委託申請)』由病歷室複印。 |
患者出院後48小時內往生者,需填寫死亡時間證明書(請病房護士提供)並攜帶過往者身分證,先至批價櫃檯掛號,由主治醫師開立;等領取死亡證明書後再至一樓批價收費櫃台繳費用印。 |
1.中文出生證明:請攜帶父親及母親的身分證正本(或戶口名簿正本或一個月內戶籍謄本正本)及兒童健康手冊至本院三樓產房辦理。 2.英文出生證明:父親及母親及個案的身分證正本(或戶口名簿正本或一個月內戶籍謄本正本)父母親有外國國籍者須備護照正本與影印本及三者的英文名字(與護照一致)至本院三樓產房辦理,約三個工作天後領取。 |
由醫師開立重大傷病申請書,再至一樓批價收費櫃台蓋章並繳費,約15天後至一樓批價櫃檯領取資料。 |
受理時間 |
同門診看診時間 |
週一至週五: 上午08:00-16:30 週六: 上午08:00-11:30 |
週一至週五: 上午09:00-11:30 下午14:00-16:30 週六: 上午09:00-11:00 |
週一至週五: 上午08:30-11:30 下午13:30-17:00 週六: 上午08:30-11:30 |
週一至週五: 上午08:00-21:00 週六:上午09:00-11:30 |
注意事項 |
1.患者本人辦理:請攜帶患者身分證(正本)或戶口名簿(正本)。 2.委託他人代辦:請攜帶委託人與受委託人身分證(正本)或戶口名簿(正本)及印章,填寫 『病歷資料申請書暨委託同意書』, 需有 "委託人之簽名"及"受委託人之簽名"。 3.二十歲以下由監護人(父母親)代辦者,請攜帶病人及監護人身分證(正本)與戶口名簿(正本)。 |
1.患者本人辦理:請攜帶身分證(正本)並填寫『病歷資料申請書暨委託同意書』,於一樓批價櫃台辦理。 2.委託他人代辦: 請攜帶委託人與受委託人身分證(正本)以供查驗、影印留存,並須填寫『病歷資料申請書暨委託同意書』,需有 "委託人之簽名"及"受委託人之簽名"。 3.二十歲以下由監護人(父母親)代辦者,請攜帶病人及監護人身分證(正本)與戶口名簿(正本)。 |
1.請攜帶往生者身分證(正本)或戶口名簿(正本)及死亡時間證明書。(必須有二個人簽章證明)。 2.『首次申請後再返院申請死亡證明書者,以病歷資料複製申請程序辦理』。 |
1.外籍人士:請攜帶居留證正本或護照正本。 2.大陸人士:請攜帶旅行證正本(內含統一証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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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公司申請患者病歷資料,請同時備妥下列二項表單︰ |
(1) |
病歷資料查詢申請委託同意書(保險公司專用)」正本(簽署日期需距申請日三個月內) 保險公司專用申請表下載 |
(2) |
保險公司來函查詢公文。 |
提 醒 |
病歷資料為個人隱私,為保障病人權益,若申辦表單內容不齊全或不符上述規定申請表單者恕不受理,尚祈見諒! |
申請患者收據副本暨費用證明,請同時備妥下列表單及證件︰ |
(1) |
收據副本暨費用證明申請表下載 |
提 醒 |
1.直接至一樓大廳收費櫃檯申請,受理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1:30 下午13:30-16:30 星期六上午8:00-11:30 2.請攜帶本人及被委託人身份證或戶口名簿正本,為保障病人權益,若申辦表單內容不齊全或不符上述規定申請表單者恕不受理,尚祈見諒! |